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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
肉番 关于做好2018年 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8-09-21
根据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》(教资助〔2018〕697 号)文件精神和学校的相关文件通知精神,为了做好2018年肉番 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原则
(一)坚持公正、公平、公开和民主集中的评选原则。
(二)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奖助学金的最新政策。
(三)不得重复享受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。
二、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
评选范围限于肉番 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,其中国家奖学金适用于在校生三年级学生,国家励志奖学金只适用于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的学生。
(一)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:
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无违纪违法行为;
3、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4、在校期间必修课平均成绩80分以上,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(综合考评成绩=课程成绩*75%+体育课成绩*10%+德育成绩15%)排名均位于前10%,没有不及格现象。
(二)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:
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无违纪违法行为;
3、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4、2017-2018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(综合考评成绩=课程成绩*75%+体育课成绩*10%+德育成绩15%)位于班级前25%;积极参加学院活动,表现突出。
5、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,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系统认定。
(二)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:
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无违纪违法行为;
3、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4、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;
5、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,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系统认定。
三、评选名额及奖励
(一)评奖名额:
国家奖学金3人;国家励志奖学金50人;国家助学金390人。
(二)发放标准:
国家奖学金8000元/人•年;国家励志奖金学5000元/人•年;国家助学金分三档,分别为4000元/年,3000元/年,2000元/年。
(三)名额分配:
1、国家奖学金按专业评选。
2、励志奖学金每班保证1个名额,其他按年级及人数分配,按专业评选。
3、国家助学金中,建档立卡学生按照每
生每年4000元标准发放
,其他按照年级和班级学生人数比例,如下:
四、日程安排
9月18日—9月28日,为此项工作宣传、申请、评审、公示和数据录入阶段。具体安排如下:
9月28日前学院要完成学生学籍信息的核对工作,并向学校报送学籍信息核对结果,无学籍的学生不能享受国家资助。9月30日24时学校截止数据录入上报工作。
9月21日-9月26各班推荐上报,9月27日院团委汇总上报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。
9月28日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,审批后公示,公示期为9月28日-10月8日。
10月8日12时,学校数据修改上报截止,省资助中心审查确定国家奖助学金最终名单。
五、评选组织
学院成立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,负责制定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要求及名额分配方案,统筹领导、协调评审工作,裁决学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。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团委。
六、评选要求
1、各班评选推荐前要做好学籍比对工作,对于因各种原因不能在肉番 奖助学金数据上报前完成学籍注册的学生一律取消获奖(助)资格。
2、各班要坚持公正、公平、公开和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荐,推荐必须全班人员参加共同进行,班主任必须到场指导监督,推荐结果必须经班主任签名署日期。
3、按照国家要求,助学金的评选要重点突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救助,不得将学习成绩作为主要的评选因素。同等家庭经济情况,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的学生酌情优先考虑。
4、我省要求,对在本省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本专科学生,分别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。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发放一等助学金。
5、评选(推荐)前各班要制定评选(推荐)办法,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相应的奖学金、助学金(即被推荐学生必须符合评选条件)。
6、各班推荐励志奖学金、助学金(一、二、三)等的名单必须有推荐顺序。班级推荐的励志奖学金第二名为竞争人选。推荐竞争专业励志奖学金人选的班级须后备1名三等助学金人选,如班级有2人获励志奖学金,助学金人选可以按顺序依次补缺。 参选国家奖学金的年级各班以此类推,候选人员顺序清楚。
7、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应如实填写申请表、提供机打教务处成绩单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、其它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等。奖助学金获得学生所填信息必须准确无误,信息不准确者将自动取消其获助(奖)资格,相应奖助名额作废。
8、严禁获奖受助学生将奖助学金用于请吃请喝及其它不当用途,一经发现,追回奖助学金,取消奖助资格,并按照《肉番 学生违纪处分规定》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,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9、各班奖助学金评选(推荐)名单获批后,奖助学金发放必须按获批的名单及金额足额发放。严禁各班对奖助学金平均分配或抽提,学院将对奖助学金的发放情况进行100%的全覆盖调查回访,如有违规行为,一经发现,严肃惩处,追回奖金,取消相关学生当年评优评先,并按照相关规定从重处理。并对该班级下一年奖助学金分配名额减少20%。
10、学院公示期5天,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,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小组提出申诉,评审小组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。如学生对学院评审小组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,可向学校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。
肉番
2018年9月20日